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2年8月25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三轮第180场贵州人和足球俱乐部国酒茅台队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贵阳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因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未能按规定指派球员参加赛前资讯发布会,对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联赛媒体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三十七条、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实行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联赛媒体服务水平与资讯管理的通知(职局字[2012]54号)》、《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罚款人民Bi1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十七条规定实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实行各种规定,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